陳黃金菊賴育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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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Alex Yun/破土

「失去了臉的人,就失去了身份,還有被臉面連繫着的人際關係。」

——韓麗珠,〈臉面迷宮〉

哲學家列維納斯(Emmanuel Lévinas)身為經歷過二戰、曾被監禁集中營的人,深知倫理的重要性。他最為出名的概念是「臉」:當我們看到他人受苦、哀傷的臉的時候,他人的臉代表著一種訴求,要求我們不得就這樣讓他人死去。有著尤太背景的他,也說過驚為天人的話:上帝不在天上,那裡是空的;上帝存在於我與他者的關係之中。而只有我們在承擔起責任的時候,倫理才會開始,神聖才會出現。

圖片:丘琦欣/破土

我們當然可以說,這些都是一廂情願。萬一別人不要你救呢?萬一他被救起來之後責怪你救他呢?我們當然可以有千百萬種擺脫責任,讓自己避免承擔責任的藉口,而且我們催眠自己的能力十分強大。只要可以不做事,就不做吧。反正什麼都改變不了。

就算是一廂情願好了,就算是一廂情願。列維納斯認為,「你不得殺人」這項律令,嚴格要求著我們對他者負起責任,不得讓別人就這樣死去。這當然不是說我們有辦法解救任何人,讓他們脫離苦難;可是,當受苦的臉直視著你的時候,列維納斯:「臉所表達的脆弱是我所必須支持和接受的;因為我支持、接受,所以我承擔了這份脆弱。我在這份脆弱之中承擔了責任。很明顯地,這是一份無人闡述的責任。」

而對「臉」作出回應(réponse),則是責任(responsibilité)的展現。但是,承擔責任,不就意味著受到約束、不自由嗎?畢竟,我們原本的生活作息,都會因為承擔責任而被打亂。當被問到「這種責任先於自由嗎?」列維納斯回答:「它比自由更重要!」不自由意味著受到約束,而「約束」除了是生、心理層面的影響之外,也是時間——因此是存有——層面的影響:原本規劃好的人生計劃,因為「看」到他者的「臉」,不得不中斷、修正。這也同時意味著,責任把我們與他人綁在一起;如果真的能自由的話,那只有一種可能:一起自由。

列維納斯希望我們卸下的,是「我」。不要再只看到「我」了,世上還有別人。不是只有「我」有自由,其他人也有自由;不是只有「我」的生活被打亂了,其他人的生活早就被打亂了。其他人早就沒有生活,沒有自由,甚至沒有生命了。列維納斯研究者古安德(Lisa Guenther)說道,他人缺席的世界,是不可能有「我」的。

值得一提的是,列維納斯所說的「臉」並不一定是實體的臉,而是一種近似語言但超出語意的東西:撕聲哭嚎、沮喪駝著的背,都是「臉」。

近日香港警察四面包圍理工大學,一位受困其中的香港女性,為了不暴露身份,透過手足將一段錄音發佈在網絡上,標題為「來自香港的早安」。一片漆黑,沒有畫面的屏幕,也是一張臉。平靜的語速、顫抖的聲音、背景突如其來的引擎聲,都是瞪大了眼睛直直望向我們的臉。

錄音的獨白很簡單,口說的內容僅是復述大學校園裡頭手足之間的互動和對話,但其中包含了對回家的渴望,對坐牢的冥想。錄音不斷復誦的一句:「齊上齊落」,更呼應列維納斯的思想:自由路上,沒有他人,便沒有我。只是這裏他人的定義,或許和列維納斯些許不同。「他人」究竟是泛指我以外的所有人,還是社會立場與我所對立的「他人」呢?

圖片:Alex Yun/破土

我們又該如何看見自己與這位無名氏的關係?在匿名錄音的當下,她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行動自由、等等等等,都不復存在,但她卻呼喚著我們,堅持呼喚著臺灣,她似乎體會到了自己對於臺灣也有一份「責任」,亦召喚著臺灣人對於香港的責任。

「早安,臺灣。」問候總需要回覆才完整。「我們」無法將錄音者從她的物質困境中解放,更不可能徒手改變他人國家的政治現況。不過我們或許可以猜想,列維納斯會說,我們要確保她也聽見我們的回禮。

與其繼續當「我們」,維護「我們」的正常生活,不如開始回應,以各種形式、各種姿態,作出回應。「我」的遜位並不代表「我」就從此消失了,而是如老子所說的「上善若水」一樣,利萬物而不爭。Be water。Soyez comme l’eau。還不是水的,成為水,跟被暴政炙燒、瀕臨蒸發的水,一起泅、一起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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