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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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120草原自治區 grassroots/臉書
翻譯:DJ Tao

台灣社會、PTT、及媒體維持著保守主義

華山殺人事件至今,社會上保守勢力的反應仍在繼續發酵,媒體及社會試圖將責任推到整個「120 草原自治區」(下稱「草原」)居民身上。正如過往歷史,許多憤怒來自於 PTT。在這次事件中,PTT 顯然不是進步的社會力量,反而為極度保守的社會道德搖旗吶喊。

華山兇殺案中,一名陳姓男子殺害了一名年約 30 歲的高姓女子。陳男是名射箭教練,也是草原居民之一,這個藝術家社群向臺北市政府申請使用善導寺附近的一塊土地,並建了一個小營地。草原自治區的土地使用權到六月底止。

高女在六月初失蹤,警方後於同月中旬取得陳男自白,獲悉遺體丟棄在陽明山,隨之爆發當前爭議。輿論指責草原,呼籲消滅和清除該處及其他類似藝文空間。此外,陳男肢解了遺體,使此案成為近兩月內在台灣發生的一系列分屍案之最新一例,幾乎此類案件都肇因於男性被女性拒絕後殺害女性,這也是此案中陳男所供稱殺害高女之動機。

PTT 隨之開始對草原的主辦人進行肉搜,試圖找出其個人資料。同時,媒體報導也大多對草原不表同情將草原的其他成員也描述成是股危險、具有威脅性的社會力量,並且暗示這起殺人案雖僅由草原之中一名居民犯下,但就算其他草原居民沒有積極參與,反映此群體顯而易見的脫序危險。藝術界人士普遍擔心,公眾憤怒將對台灣各地的藝術和反文化空間造成寒蟬效應。

圖片:120草原自治區 grassroots/臉書

憤怒致使草原成為此案替罪羔羊,絲毫未察覺這一系列謀殺案的根源在傳統沙文主義文化盛行於台灣社會,且此案與其他分屍案件所發生原因,乃因男性被受害女性拒絕。這可能只是台灣社會的另一種看法,即認為外表或行為不同的人對社會來說是個危險,可看出台灣社會自稱的「多元化」和「開放」的說法,言過其實。此案備受關注,成為了《蘋果日報》的首版頭條,也和過去的殺人案一樣,成了缺乏事實又駭人聽聞的臆測對象。

此外,PTT 鄉民還控訴草原成員在廢棄的地鐵隧道舉行免費的非法派對,加上另一場由「野青眾」(即 120 草原自治區之組織團體)主辦的,裸體派對照片浮上檯面,使他們懷疑這實際上是雜交行為,而不僅是一場派對。

一如以往,保守的社會道德在公眾的憤怒中占大多數。假如這樣的派對未傷害任何人,且在廢棄空間中舉辦,那為什麼會是有害的同樣,這種觀點也未能解決導致這種現象的結構條件。有一種觀點認為,草原或其他類似空間的出現,是因為提供給年輕人使用的空間都過於商業化且枯燥乏味,最後逼得青年必須到田野、森林,或遠離城市高度消費主義之外的地下場域,才能舉辦免費的活動。草原將是臺北這消費主義高漲的空間中一個特別罕見的例子。

這對台灣社會來說也不是什麼新鮮事。幾十年來,台灣社會一直以類似的方式對同性戀群體進行打壓,好讓警察臨檢同性戀酒吧與類似場所時有正當理由。另外,這種反應也讓傾向保守的台灣社會繼續用性詞彙刻劃年輕人,比喻為沉溺於危險性行為及享樂欲望中的生物,特別可見於媒體對年輕人的性化,如 2014 年太陽花學運時,學生被指控吸毒,和在立法院內性交。

顯然台灣社會的保守態度一時間不易消退。

烏托邦末路?

另一方面,台灣藝術界的成員大多仍呈一盤散沙,互相怪罪、推卸責任。可恥的是,許多人的反應也顯示出台灣藝術界已內化台灣社會的保守態度,畢竟藝術界本身即為台灣社會的一部分。於是我們看到保守派社會力量的攻擊在藝術家圈引起了共鳴,強化了譴責與自我譴責的迴圈。

這往往是互相指責,問題沒完沒了。許多人認為草原的主辦人責任感不足,且創造出導致殺人案件的環境。甚至有人因此推導出草原居民與殺人者無異的結論。

圖片:120草原自治區 grassroots/臉書

有時,譴責的聲浪來自未參與草原活動的藝術界人士,而草原本身的參與者,有時也會基於內化的罪惡感而開始自我譴責。可以看出未參與草原活動的藝術人士,是因為害怕被草原之名所玷污,因此急於切斷與他們的任何聯繫。而原本認同草原的藝術家,有時也會與草民出現類似的反應,基於認同而產生一種罪惡感,也會開始譴責草原。

主流觀點認為,草原不應讓陳男以藝術家的身份加入社群,也有人説草原成員未察覺自己的成員有危險傾向,且未能及早發現遺體,尤其當遺體在陳男的小木屋內躺了三天,他們卻沒有進一步去搜,因此難辭其咎。有些人則為了避免因草原的行為而受指責或牽連,不只將陳男從「藝術家」的範疇中排除,更進一步宣稱草原成員不配當藝術家。

從這可看出,藝術圈有時離開放和接納等詞彙多麼遙遠,那些穩當取得「藝術家」地位的人扮演著把關人的角色,以一種略為精英主義的態度,防堵他人取得這個身分。在這一點上,我們可看出藝術家自己也清楚「藝術家」這個稱謂是一種文化資本,某種程度上可拿來逃避社會批評。

在陳男坦承殺人後,至目前為止的輿論反應中,可看到草原與其他台灣藝術社群所宣稱的激進立場之失敗,浮出檯面的則是內化的保守主義。從更廣泛的角度來看,這一切可能只是年少輕狂,最後導向《蒼蠅王》(Lord of the Flies)式的結尾。少年們嘗試建立的烏托邦失敗了,最後導向反烏托邦,最終只能等待大人的救贖。

台灣藝術家根深蒂固的保守道德

草原試圖將自己與消費主義/資本主義社會區別開來,作為免費的空間,任何人都可以不受排斥地加入。若欲依據難以掌握的標準,將他人排除在草原之外,勢將與這原則背道而馳。試想,當陳男表明想加入草原時,成員該做什麼樣的動作?是否能提前預知、感應到陳男可能犯下謀殺罪?一般來說,人們極少會認為所認識或遇到的人會是殺人犯,或可能犯下重罪,一般人通常會覺得這種事只會發生在離自己很遠的他人身上,或這只是電視上會出現的事情,不會在日常生活中發生。

或許草原陽盛陰衰的風氣是陳男殺害高女的某種背景因素,這種有毒的男子氣概也是最近多起男性性侵害並肢解女性的主要因素。然而,當其中一名草原成員犯罪,便要整個群體一起負責,只顯示出藝術圈的某些人士已內化了過去保守的連坐式懲罰,彷彿回到中國古代的保甲制度。

可以想像,如果發生在不同的空間和不同的群體環境中,人們對殺人案的反應會有多麼不同。例如,如果這起殺人案發生在幾百米外的華山文化公園裡,社會上要求剷除草原的呼聲就不會如此強烈。如果公司中的一名員工殺了人,輿論大概不會要求關閉這間公司。以我的生活為例,住在紐約時,我不須因為樓上鄰居開槍射殺他的室友而負責。一個人是否應該對生活在同一個空間裡的人之行為負責,就算是認識有限的陌生人?

圖片:120草原自治區 grassroots/臉書

談到空間,目前為止描述這起事件的方式,大多以陳男身為草原居民,謀殺外部人士,而非草原成員之間的兇殺案。的確,陳男幾近全天候待在草原空間,積極主動參與活動,但按照這種思路,當輿論盲目地將罪責歸於整個草原自治區,同時否認草原的開放性,代表大眾仍認定草原是一個遴選成員進入的組織,其真正開放的理念並未成功。

如果兇殺案發生在公寓或村莊,大概沒有人會要求拆除村莊或公寓。關於草原成員未能發現高女的遺體之責任,筆者認為,不要說缺乏此類專業經驗的草原成員,連專門尋找失蹤人口的警察也沒有找到遺體。法醫高大成老早就建議他們去搜陳男的冰箱,他們卻拖得很晚才進行,由此可看出警方的辦案態度相當散漫,但即使如此,還是不能用比專業人員更高的標準來要求草原居民。

另外,若要批評草原成員基於尊重陳男隱私,而未進入他的小屋尋找遺體,試想警察若在有人失蹤之後,搜查公寓中的每一戶,或搜索村莊中的每間屋子,豈不會被視為是很嚴重的隱私侵犯?批評草原成員當時應該這麼做,這等於是認定這個自稱不受拘謹社會規範約束的「無管制」空間應執行比「正常」社會更多的管制措施,相當詭異。

藝術圈之所以對草原設下了如此高的道德標準,或許是基於他們所宣稱的激進目標,也對其社群目標感到某種集體的責任感。然而,當空間強調完全開放,也勢必帶來不受歡迎的元素進駐的可能性。

這種對別人要求著絕對道德完美的論述,實則源自於社會所內化的保守觀點:近年來如太陽花學運等學生運動,之所以能得到社會廣泛支持,部分是基於社會將「學生」視為社會中「純潔」和「無辜」之代表,然而當年輕人不再是道德完美、自我犧牲的模範,就淪為同此案一般,被認定是不守規矩、浸淫在暴力與享樂之中的反社會惡棍。

從烏托邦到敵托邦?或是重蹈覆轍?

在陳男坦承犯行之後,草原自治區成員和其他藝術人士發出的激進論述很快地就銷聲匿跡了。坦白說,從這可以看到由烏托邦至敵托邦(dystopia)的迅速轉變。種種證據表明,藝術家的激進言詞也許只不過是一種尼采式的無名怨憤(ressentiment),一種基於內化的自我怨恨和孩提時的叛逆,對主流價值觀所做出的否定,也就是尼采所說的奴隸道德(slave morality)的一種呈現形式。

例如,有一則廣泛流傳的Facebook貼文提出一項異乎尋常的建議,認為公共空間中不應該有門鎖。如此一來,那麼公共廁所中也不應該有門鎖,即便這可能導致在廁所中發生性侵事件也不例外。不過,這則意見背後也蘊含著傅柯曾提過的全景監獄設計理念──如果每個人時時刻刻到受到他人持續不斷的監視,就能預防犯罪。或許在未來的烏托邦/敵托邦社會中,大家都應住在完全透明的玻璃屋裡,像葉夫根尼·薩米爾欽的「我們」書中所描述那樣。

圖片:野青眾/臉書

關鍵評論的一篇文章認為草原是自我管理失敗,換言之就是草原的規則設得不夠多。然而這是否就意味著,草原成員必須在紮營開始時就讓政府更直接地介入?但草原的核心精神,不就是要在一個法律體系已經全方面地束縛個人自由和言論自由的國度之中,當一名「管制外青年」(Unregulated Youth,草原主辦單位野青眾的英文名稱)?若不願交給國家更多權力,那麼我們是不是就要成為實施自我監控的「自我管制青年」(Self-Regulated Youth)?如果是的話,那麼下一步就是創立法律和政府,再組建警力。

如此一來,時間一久,將會為了處理各種違犯社會結構的偶發事件,譬如防範社群中的成員殺人,而形成越來越多的法律規制。最終,人們只會建構出與現代社會無所差異的框架而已。於是我們再度成為了「受管制青年」(Regulated Youth)。

更加矛盾的是,有聲浪要求莊奕凡,一位被視作草原領袖的人物,為草原和野青眾的行為正式道歉。莊奕凡確實在草原中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但若莊奕凡能代表草原發聲,與外界溝通,那也就代表草原的集體性不過是空中樓閣。或許這只是向掌權者獻祭莊奕凡頭顱的一種計策,好換取他人的平安,消除對藝術家的威脅。

每一個烏托邦都會面臨這種危險,要不是成為敵托邦,不然就是變成它原本想打破的那種社會。以此為鑑,有兩點值得注意。首先,當高女之死這種造成深深創傷的事件發生時,受到打擊的烏托邦理想的破滅是如此之快,瞬間就倒向擁護敵托邦獨裁主義;再度印證華特·班雅明曾提過的永久的「緊急狀態」(state of emergency)是獨裁政府掌握權力的必要條件。再者,建造打破社會規範的烏托邦時,最終很可能只是再度創造同樣的規範。以我自身經驗為例,佔領華爾街或許抗拒了未經選舉的華爾街銀行家對政府造成的不當影響,抵抗了大衛·格雷伯等人所說的「預兆性政治」(prefigurative politics),但運動最終也變成由一群未經選舉的領導者所主導;專斷地排除他人的意見,卻又一再強調自己不過是「協調人」或「發言人」而非「領導者」。太陽花運動也一樣,雖然運動的訴求是抵制政府監督失效的「黑箱作業」,但同樣也因整個運動由兩名不須承擔責任的執行權力領袖主導,或佔領立法院的少數人做決策,遭受領導決策圈不夠透明的批評。

坦白說,只要是兩人以上的社群或組織,都必須面對成員犯錯的可能:甚至可能犯下殺人重罪。這個面向最終會導向社會上的「控制」或自我管制,就跟法律和警察系統的功能一樣。於是在試圖創造烏托邦的同時,很有可能只會創造出與原先社會無所差別的產物,同樣的戲碼又再度上演,重蹈覆轍。正如馬克思所說,先是悲劇,再來是鬧劇(First as tragedy, then as farce)。打造無須法律與警察的社會是個值得追求的目標,或許能透過教育來預防犯罪,但絕不是光盼望著社會上人人都有聖人的高尚品格,就能達成理想中的烏托邦。

否證法的失敗?

也許所有這一切都指向許多台灣藝術家自稱所追求的激進烏托邦理想的淺薄。按照黑格爾辯證法,每個烏托邦都在試圖「否定」(negate)現狀,即使它是從現狀中誕生的。然而,烏托邦有時「否定」得不夠徹底,最終只會重新塑造原本生出自己的那個環境。高女遇害之後,台灣藝術界出現了一種保守的道德觀念。在宏觀層面,這彷彿與 20 世紀在蘇聯和中國失敗,最終回到保守的民族主義獨裁政權的大社會主義實驗同一脈絡;當實驗未能未能徹底「否定」俄羅斯或中國革命前,那長達好幾世紀的君主專制,社會又回到了獨裁統治。

圖片:120草原自治區 grassroots/臉書

或許在台灣更是如此,畢竟台灣成為後威權國家也不過才幾十年。台灣人所經歷的教育制度,從孩童起就教導威權主義的價值觀,而渴望烏托邦式的實驗主義的台灣人必須「否定」這一點。與此同時,在面臨危機或受到驚嚇的時候,他們突然又回到了這種價值觀。草原僅是一個例子,讓這樁殺人案及其後果更顯悲慘,而藝術團體的反應又讓這一切變得更加可恥。

高女遇害的悲劇,因其後續事件而變得更加悲戚,藝術家們不但不互相扶持,還找機會彼此批鬥,或迎合掌權者,引進權力來拯救這群迷失的孩子。

團結相互治療之失效?

華山殺人案後,許多合作案將不復存在。畢竟,現在知道要是出了問題,其他人很可能不會支援之後,要如何在高風險計畫上與他人合作?

舉例來說,美國加州的「鬼屋」倉庫展演空間(Ghost House)在發生火災並導致 36 人死亡後,美國藝術界便聚集起來聲援鬼屋的創辦人,抗議這一切是基於年輕人在社會上所面臨的結構性不平等,導致鬼屋場域安全措施不足,而非譴責主辦人未採取這樣的措施。至於台灣社會的反應,則類似英國在 80 年代的撒旦儀式醜聞(Satanic ritual scandal),工業音樂先鋒 Genesis P-Orridge 及夥伴因為音樂作品、非主流的生活方式與另類性取向而遭控訴為撒旦崇拜者,後來該新聞事件成了英國地下音樂史的重大時刻,當事人也在歷史上被記上這筆。

雖然這不是台灣史上唯一一次的非主流文化醜聞,但誰知道呢或許,這最終會被看作台灣地下藝術史的重大事件,成為地下價值觀與主流社會保守價值觀直接衝突的時刻。然而,在華山悲劇之後,這些其他脈絡下可見的團結卻未在台灣發生,反而是相互譴責,並要求連坐懲罰。我們可以想像,許多合作的機會已經永遠失去了,畢竟誰會想跟那種一出事就立刻切割的人合作?一個生命的喪失已夠可恥,但更可恥的是隨後的一盤散沙。

即使在尋求打破獨裁統治的社群,也不免會內化獨裁時代的思想。或許本事件也指出了台灣許多人自認前衛的價值觀有多淺薄:在事態嚴重時,可能就直接回歸到二元性的「完全負責」或「毫不負責」的保守看法,殊不知這種態度源自於過去,當一個人只會被判「有罪」或者「無罪」,沒有中間地帶的獨裁時代。除此之外,在創傷事件爆發後,人們非但未能站在一起治癒彼此的傷口,還出現一種以鄰為壑的自私心態,這無疑也是源自威權時代的心態:在悲劇發生時指責受害者,或認為明明沒有犯罪的人卻該負責。我們也可從其他案件中看到這點,例如在「媽媽嘴」一案中,只因兇手在上班時間作案,便追究雇主的法律責任。

總的來說,這表明台灣許多擁抱前衛的人,純粹是為了聳動價值,或是基於年少對抗爸媽的叛逆的心,即便口頭上聲稱自己反獨裁,實際上卻深深內化了威權時代的價值觀。美國 60 年代的年輕反抗者,基於同樣的邏輯,如今成了聲名狼藉的嬰兒潮世代(baby boomers),摧毀後人(也就是我們這一代)改變社會的機會。於是,當前衛價值觀的實踐未能取得立即成果,或遭遇困難時,人們不一定會選擇接受錯誤──承認一個攸關人命的錯誤已造成,並一齊努力改進,反而會直接返回到迎合掌權者的路線,或是完全回歸到一開始那保守的道德標準。

圖片:120草原自治區 grassroots/臉書

這一點也不奇怪,也完全符合心理學上對創傷反應的觀察。最終,在叛亂失敗後,迷失的孩子們需要被大人們拯救。這在台灣也很常見,甚至有人因為「對自由的恐懼」而反射性地尋求所謂的「安全」,於是開始嚮往回到戒嚴等級的安全保障。

答案到底在哪裡?看起來,自由和安全將永遠對立;如今在過度的自由之後,開始有人呼籲安全:呼籲威權出面掌控大局。答案仍然未知,但可能只有從理解這個矛盾──自由與安全的古老對立──及其可能和不可能的條件,才能找到答案。完全予以否定,只會將這些過去在台灣嘗試實驗性生活方式的成果,與試圖營造烏托邦的努力全部歸零。

如今唯一的一條路是承認雙方都犯過導致生命喪失的重大錯誤,共同為下一次的進步而努力,彌補共同的缺點,為治癒而努力。越是把罪惡感延伸,只會讓可能已經受到嚴重創傷、震驚和感覺被背叛的人留下更深的傷疤。人死不能復生,奪走無辜生命的重罪也無法消除,但我們可以與存活者一同向前,共同尋求救贖和治癒。不這麼做,只會越顯淒涼、可恥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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